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要求,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提出以下意见。
六、稳步推进农业用水和农产品价格改革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有效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农业节水和发展方式转变。
(十四)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完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合理确定目标价格水平和定价周期,优化补贴办法,探索开展“保险+期货”试点,促进新疆棉花优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