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文件显示,福建晋江的乔丹体育拟上市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仍在未过会正常待审企业的队列中。
▲乔丹体育处于“未过会正常待审企业的队列”
2012年3月底,乔丹体育曾计划挂牌上市,有望成为成为当时第一家登陆A股的体育用品企业。
但在上市最后冲刺阶段,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以侵害其商标权、姓名权为由,要求乔丹体育停止侵权行为,撤销78个相关注册商标,并赔偿114万余元。
存在重大未决诉讼的乔丹体育,上市之路就此中断。而双方也拉开了四年之久的“乔丹”商标侵权案的帷幕。
▲“乔丹”商标仍有争议
2016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迈克尔·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法院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
迈克尔·乔丹在此前二次审判均败诉之后,终于在这场漫长诉讼中赢了一次。
今年7月19日,乔丹体育对迈克尔·乔丹授权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向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发出的律师函表示强烈不满,因此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要求迈克尔·乔丹、方达北京所立即停止侵权、撤回上述律师函,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及维权费用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