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部贸易救济局通告,2018年1月5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韩国的尼龙纱线(Nylon Filament Yarn)做出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存在倾销行为,但并未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故建议不再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本案原审立案于2005年7月4日,涉案税号为5402项下产品,调查期内涉案金额近1000万美元,终裁结果裁定加征63印度卢比/kg的反倾销税,商会组织1家企业应诉。2009年6月19日,印度就本案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涉案产品排除540210项下高韧性尼龙或其他聚酰胺长丝。2011年11月19日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裁定1.27美元/公斤反从量税。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将向本案涉案企业通告此复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