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拟对中国2000亿美元输美产品加征10%关税的建议清单。此次美方的建议征税清单涵盖6031个税号,其中纺织服装产品税号达1000余个,涉及绝大部分纺织原料、半成品以及少量服装附件产品,主要包括纺织原料(棉花、丝、毛、麻等);纱线和面料(棉、毛、丝、麻、化纤、玻璃纤维等制);地毯;工业用纺织品;皮革和毛皮服装、帽类及手套、塑料雨衣等。中国对美出口额较大的梭织服装、针织服装和家用纺织制成品等商品未列入清单。
关于征税程序
此次征税并不会立即付诸实施。根据相关程序,美方在公布商品建议清单后,还要经过为期约两个月的程序,包括征询公众意见和听证会。听证会将于 8月20日至8月23日召开。预计于8月30日后公布最终结果。
关于被征税产品
本次征税涉及6000多个税号的产品,征税清单长达205页。我会整理了纺织服装行业被涉及的产品类别。
涉及产品包括(仅指纺织服装统计项下产品)
39262:其它塑料服装及附件 |
4015:硫化橡胶(硬质橡胶除外)制的衣着用品及附件 |
4203: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及衣着附件 |
43031:毛皮制的衣服、衣着附件 |
第五十章蚕丝 |
第五十一章羊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
第五十二章棉花 |
第五十三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
第五十四章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
第五十五章化学纤维短纤 |
第五十六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
第五十七章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
第五十八章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
第五十九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
第六十章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
第六十五章帽类及其零件 |
701911,701912,701919,701940,701951,701952,701959
部分玻璃纤维(包括玻璃棉)及其制品 |
涉及产品不包括:
第六十一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
第六十二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
第六十三章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