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方面开展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并在合并两个目录基础上形成了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于2月1日公布并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是对现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修订,适用于各省(区、市)的外商投资。需要说明的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发布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禁止类已经废止。
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是对现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修订,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海南省的外商投资。外商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海南省的投资,享受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相关政策。
在此次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中,涉及与纺织和服装相关的投资产业目录共有40余项,主要包含了采用编织、非织造布复合、多层在线复合、长效多功能整理等高新技术,生产轻质、高强、耐高/低温、耐化学物质、耐光等多功能化的产业用纺织品;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高档织物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山羊绒等特种动物纤维、竹纤维、麻纤维、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等。此外,还包括一些合成纤维原料、差别化和功能性聚酯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新型纺织机械、关键零部件及检测仪器的开发与制造等等。
本次修订总的导向是,适应利用外资新形势新需求,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优化外商投资产业和区域结构,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积极鼓励外商投资更多地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充分发挥外资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注重发挥地方特色资源等优势,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国际、东部地区外资产业转移,促进沿边开发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据分析,此次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纺织行业相关内容中,化纤制造和产业用纺织品在整体上占了较大比重。如何解读此投资目录中释放出的信号?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会长李陵申指出,产业用纺织品是我国纺织工业新的经济增长极,承载着纺织工业新时代“科技、时尚、绿色”发展的重要使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修订,对于行业引导外商投资,主动融入全球化、营造国际化新气象,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丰富高端产品供给,服务国民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还特别提到了采用产业用纺织品制造和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等内容。对此,李陵申表示,积极合理利用外资,可以助推和引导产业用纺织品行业转型升级;加强高端产业用纺织品的本土供给,将进一步满足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需求;外商投资既有利于新技术扩散效用,推动全球生产效率和投资效率的提升,又为国内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建立了更好的国际合作平台,促进行业的科技、管理、标准化的引进吸收再创新。同时,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又是循环经济凸显的行业,吸收学习世界先进的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必将更好地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区域角度看,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湖北省发挥地方特色产业优势,利用“中国非织造布制品名镇”——彭场镇、“中国非织造布产业名城”——仙桃市两个产业集群,提出了吸引外商投资非织造布及医用纺织品生产项目。
对此,李陵申表示,适应利用外资新形势,有利于促进我国中西部产业用纺织品的结构升级和医卫用纺织品的产能布局,让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的湖北非织造产业提升技术水平和高端装备配置,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承接产业转移,优化产业发展,促进精准扶贫。
记者还围绕此话题,对纺织相关外资驻华机构进行了采访。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北京代表处副总经理温斌指出,中国的纺织行业是改革开放以来最早进入完全化市场竞争的行业。中国的吸引外资政策对纺机行业来说,此前并没有什么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相反,为满足高质量的纺织品订单生产需求,德国纺机行业多年来与中国纺织业有着很好的合作,且产品市场一直比较稳定。在当前中国纺织行业在加速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鼓励外商投资目录的发布将促进德国发挥工业4.0的优势,在智能制造方面为中德两国的纺织制造业合作推向更高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