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本着提前释放政策调控信号,提振市场信心,保障生产型纺织企业用棉需求原则,下发2019年3号公告,公告决定,2019年确定发放80万吨非国营贸易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可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9日,具体下发时间待定。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配额申报将延续网站公示、公示期接受举报的模式。以往申报过程中,以下几类不规范填报行为较为集中,请各有关纺织企业予以重视,勿因不规范填报而影响最终分配。
1、非一码一申报,合并计算不同企业产能。
2、自行折算纺纱产能,如将非环锭纺纺纱产能未按照申报要求中的比重自行折算,或将倍捻、棉网等计算为环锭纺产能等。
3、各项数据未按要求精确至个位数,自行凑整。
4、将非棉纤维统计入棉花用量。
5、将棉花采购量填报为棉花用量。
6、现场产能与申报不符,并无法提供真实的产能淘汰证明。
中棉行协再次提醒广大纺织企业诚信申报,按要求填报,仔细核对后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