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集团”),今天(7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在今天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的议案》。
公告称,中百集团近日收到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联”)《关于变更承诺的函》。函称:武商联曾在2014年7月向中百集团、武商集团和中商集团等三家上市公司规范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早在2007年,武商联成立时曾在三家上市公司公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收购报告书》中就解决三家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在条件成熟时,按照市场规则择机逐步对三家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优化业态和资源配置、通过整合逐步解决上市公司之间的业态交叉竞争状态”。
2014年7月,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要求,武商联对该项承诺规范如下:“争取在5年之内,采取多种方式逐步解决鄂武商、中百集团和武汉中商三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2014年规范承诺至今,武商联采取了多项措施缓解三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中商集团引入优质资源并放弃对该公司控股权、积极引导中百集团与武商集团错位发展各自的优势业态、引导三家上市公司在网店布局时避免新的同业竞争等措施。
1、武商联已对中商集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武商联不再控制中商集团。2019年1月,武商联引入居然控股对中商集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武汉市人民政府已就中商集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下达批复,中商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居然新零售全部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中商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2019年6月27日,中国证监会已受理中商集团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重组预案实施后,武商联不再控股中商集团,且在中商集团的持股比例较低,不再属于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的存在同业竞争的相关情形。
2.武商联已通过业态调整,实现了武商集团与中百集团之间的差异化经营。
2014年以来,武商联积极实施商业上市公司业态调整,按照差异化发展的思路,中百集团积极发展foodmart食品超市、邻里生鲜绿标店和中百罗森便利店新业态,提高在武汉市的市场占有率。根据2016至2018年年报,中百集团超市业务营业收入在收入总额中的占比均高于92.04%,百货业务营业收入在收入总额中的占比均低于7.29%。中百集团主业突出,超市业务为其主要营收来源。武商集团集中发展大购物中心,加快购物中心业态提质增效,在湖北省内已形成以国际广场、武商广场、世贸广场为主体,涵盖众圆、襄阳、十堰、仙桃、黄石、老河口等10家大型购物中心在内的区域购物中心体系;
根据2016至2018年年报,武商集团超市业务营业收入在收入总额中的占比仅及30.16%,百货业务营业收入在收入总额中的占比均高于66.68%。近年来,百货业务占比逐年上升,已接近70%,是武商集团的主要业务。
3.武商联充分利用在三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身份,在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发挥重大影响和作用,指导三家上市公司在重大项目投入和网点开发方面错位经营,避免出现新的同业竞争。
武商联称:虽然武商联已采取了多种措施解决三家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但由于中商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还需经反垄断主管部门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资产重组事项短期内无法实施到位,故在承诺期内无法完全履行承诺。
武商联拟重新出具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武商联将积极推进中商重组工作,进一步加大武商集团、中百集团分业经营的力度,并在武汉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下,在2年之内逐步解决武商集团、中百集团和武汉中商三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3.武商联充分利用在三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身份,在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发挥重大影响和作用,指导三家上市公司在重大项目投入和网点开发方面错位经营,避免出现新的同业竞争。
武商联称:虽然武商联已采取了多种措施解决三家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但由于中商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还需经反垄断主管部门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资产重组事项短期内无法实施到位,故在承诺期内无法完全履行承诺。
武商联拟重新出具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武商联将积极推进中商重组工作,进一步加大武商集团、中百集团分业经营的力度,并在武汉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下,在2年之内逐步解决武商集团、中百集团和武汉中商三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第一纺织网 mar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