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首页 | 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 公告通知 | 配额查询 | 招标专栏 | 配额行情 | 清关情况 | 配额快讯 | 配额分析 | 配额调剂 | 签证情况
 你现在的位置:频道首页 >> 信息正文
“N”字母运动鞋之争在沪落槌 新百伦状告纽巴伦获赔千万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17日    作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消息显示,4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NEW·BARLUN”品牌方纽巴伦(中国)有限公司停止对“New Balance”品牌方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公开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80万元。

  “New Balance”和“NEW BARLUN”两个品牌,让许多消费者感慨“傻傻分不清”,除了读音相似,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两家运动鞋的两侧都使用了仅存在细微差别的大写字母“N”。为此,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伦公司)以纽巴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巴伦公司)、赵城鹏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索赔3000万元。

  争议:运动鞋上都有N字母标识起纠纷

  原告诉称,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是美国著名的运动制品生产商,其拥有的“New Balance”品牌运动鞋在中国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该公司先后在我国商标局注册了“New Balance”“NB”“N”字母等系列商标。

  “New Balance”运动鞋有一项标志性设计,即在鞋两侧中央位置靠近鞋带处使用大写的英文字母“N”装潢。这一装潢已经与该品牌运动鞋产生紧密联系,成为识别商品来源的首要标识。

  左图为“New balance”运功鞋鞋两侧N字母装潢,右图为纽巴伦运动鞋鞋两侧“斜杠N”装潢。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经授权,原告在中国非独占使用上述系列商标以及“New Balance”运动鞋特有包装装潢等进行经营活动,且有权单独对相关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原告认为,纽巴伦公司大量生产、销售两侧印有“斜杠N标识”的运动鞋,侵犯了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上述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被告持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原告产品评价降低,商誉贬损,给原告带来巨大损失。赵城鹏通过经营的店铺对外销售相关商品,亦应承担民事责任。

  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纽巴伦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3000万元,赵城鹏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50万元且纽巴伦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有权在核准商品类别上使用注册商标

  庭审中,纽巴伦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纽巴伦公司作为第997335号、第4236766号等斜杠N字母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依法享有在核准商品类别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且上述商标现均为合法有效商标,应当依法得到保护。故其在运动鞋上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左图为原告第5942394号注册商标,右图为被告第4236766号注册商标。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此外,原告鞋两侧N字母装潢已于2010年注册为第5942394号注册商标。现原告仍以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为由,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纽巴伦公司使用自身系列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缺乏请求权基础。

  赵城鹏则辩称,其店铺商品全部通过正规进货渠道从纽巴伦公司购进,不构成对原告的侵害,原告诉请的50万元赔偿额也没有法律依据。目前,其经营的店铺已停业并注销。

  法院:注册商标不得侵害他人在先权益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作为各自装潢中最主要、最显著的部分,原告、被告使用的两个N标识均是大写英文字母N的视觉效果。在隔离比对的情况下,特别是鞋类商品作为大众消费品,消费者通常施以一般的注意力,两个标识在要素构成、视觉效果方面区别并不明显,其细微差别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二者构成近似。

  纽巴伦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在明知原告的鞋两侧N字母装潢具有一定影响的情况下,仍然在其生产的同类商品的相同位置上使用近似标识,其攀附原告商誉、造成市场混淆的主观过错明显,客观上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外,纽巴伦公司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实际损失及纽巴伦公司获利数额均不能确定,但现有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失超过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0万元,法院综合原告鞋两侧N字母装潢知名度较高以及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间较长、范围较广、主观过错较为明显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1000万元,并对8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予以全额支持。

  此外,无证据证明赵城鹏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且其店铺已停止营业并注销。原告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缺乏法律基础也无现实必要,故对于赵城鹏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稿件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短信订阅】【信息定制】【发表评论】【收藏此页】【纺织通】【联系行业分析师


相关资讯  
·“老爹鞋之王”、明星带货风头趸 新百伦去年销售额增23%[2024-03-01] 
·New Balance去年收入大涨23%,目标直指100亿美元俱乐部[2024-02-27] 
·新百伦起诉新百伦领跑等企业,共获赔110万[2021-08-11] 
·New Balance赢得“山寨”商标侵权 收复失地仍任重道远[2020-01-08] 
·持续受山寨品牌困扰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2017-10-27] 
·NB败诉再丢中文名 “新百伦”归国货品牌[2016-06-27] 
 
·纺织品HS代码
·输欧盟纺配类别对照表
·输美纺织品临时管理目录
·输欧盟纺织品临时管理目录
·查询:07年度输欧(美)纺配.
·查询:07年度输欧美纺织品首.
·06纺配招标公告公布 樊敏.
· 眼光放在本土上——奥特莱斯.
·商务部关于07年度输欧(美)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信息定制
第一纺织专业网站群  
CopyRight ©2005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