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纺织网2月11日消息(记者 martin 报道):一纸诉状,将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告上公堂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今天晚间披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因华茂股份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相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对于该判决,华茂股份准备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华茂股份此前于2020年11月向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就公司2020年4月20日审议通过的以定向减资方式处置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处置完毕后续情况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准许公司查阅新疆利华2019年度会计账簿。
公告显示,2020年7月,新疆利华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2020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为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及新疆利华进行了财务审计,该所于2020年5月10日出具了《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载明:新疆利华总资产1248255.18万元,总负债1127855.54万元,净资产120399.6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6621.57万元,净利润40572.3万元。同时,2020年7月3日,新疆利华召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项目启动大会,会上,新疆利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亦介绍公司“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100.66亿元,净利润4.10亿元,年末总资产124.05亿元”。
华茂股份定向减资新疆利华30%股权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根据华茂股份与新疆利华共同委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新疆利华2019年截至9月30日的净资产(合并口径)审计值为29365.70万元,净利润为-4.40亿元,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及新疆利华介绍2019年度末净资产120399.64万元,净利润为4亿余元,审计基准日仅相差三个月,但新疆利华净资产却激增9亿余元,净利润也增加8亿余元。华茂股份有理由怀疑新疆利华在与公司共同委托审计时隐瞒了相关财务数据,侵犯了公司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重影响了公司合法持有股份的权益价值。故,2020年10月,公司委托律师书面要求查阅被告会计账簿,但新疆利华也委托律师回函明确予以拒绝,为此,华茂股份只得诉诸法院,请求依法审理,并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
公开资料显示,华茂股份系中国棉纺织行业竞争力20强,公司专注于棉、毛、麻、丝和人造纤维的纯、混纺纱线及其织物、针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设备及配件、家用纺织品销售;投资管理。公司产品包括纱线系列产品,坯布面料系列产品、色织面料系列产品和功能性产业用布等。
2020年前三季度,华茂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1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亿元,同比下降8.31%。(第一纺织网 mar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