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后,时隔一年多,*ST柏龙(002776.SZ)实控人夫妇又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5月15日晚间,*ST柏龙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家属的通知,其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ST柏龙表示,陈伟雄、陈娜娜自2022年4月份已辞职,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此前,公司因虚假记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陈伟雄、陈娜娜夫妇也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并辞去在*ST柏龙的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因2022年末的净资产为负值,该公司股票从2023年5月4日起刚刚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柏龙”变更为“*ST柏龙”。
业绩方面,去年净资产为负值的*ST柏龙已接连三年净利润亏损,若今年度继续录得负值净资产的话,将被终止上市。今年一季度,*ST柏龙持续亏损,业绩数据并未好转。这样“惨淡”的财务、业绩情况也遭到了监管层的关注,5月12日,深交所向*ST柏龙发出年报问询函。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ST柏龙2023年度继续触及退市情形的可能性较大,后续被终止上市的可能性也较大。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财务风险和形象风险,自救情况不容乐观。
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此前已遭终身禁入
公开资料显示,陈伟雄曾经担任*ST柏龙的董事长, 陈娜娜曾经担任*ST柏龙的副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6月12日,两人变更为*ST柏龙的实际控制人。这对实控人夫妇卸任职务的原因系公司因虚假记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后,两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022年4月19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ST柏龙)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调查显示,该公司于2013年至2018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2.76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4.1亿元。
同时,*ST柏龙还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据《市场禁入决定书》,上述违法事实,在公司银行流水、会计账套、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下,足以认定。
*ST柏龙时任董事长陈伟雄,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娜娜及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并参与柏堡龙财务造假行为。此外,陈伟雄、陈娜娜及时任财务总监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中国证监会表示,陈伟雄、陈娜娜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规定,决定对陈伟雄、陈娜娜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同日,陈伟雄、陈娜娜夫妇同其余四名高管辞去了在*ST柏龙的相关职务。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亚兰表示:“实控人主导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对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续将有可能面临五到十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胡亚兰认为,对上市公司来说,实控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将会产生不利影响。因被采取强制措施,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使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对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实控人无法正常对上市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投资者权益也必然受到影响。
此外,2022年12月15日,*ST柏龙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陈伟雄、陈娜娜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因为行政处罚,*ST柏龙还面临着投资者的索赔。对此,胡亚兰指出:“对于符合虚假陈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来讲,实控人夫妇应当对上市公司的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赔偿义务,但实控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投资者的民事诉讼活动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后续赔偿义务的履行可能也会比较困难。”
部分整改尚未完成
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ST柏龙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有关监事履职情况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并要求*ST柏龙应对前述财务核算问题进行会计差错调整,及时更正相关年度定期报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ST柏龙在2023年3月1日披露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显示,2020年12月至2021年10月,ST柏龙因违规担保事项,4.1亿元银行理财产品及899万元利息被银行划扣,公司将相关款项记入其他应收款,并于2021年将欠款方调整为作为被担保方的7家供应商,但未计提任何坏账准备。经查,该7家供应商财务情况恶化,无力偿还债务,其中4家拖欠公司财务资助款项9.38亿元,公司对相关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针对前述违规担保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ST柏龙实际控制人夫妇于2021年4月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但截至2022年6月末,《承诺函》提及的评估价值3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因对ST柏龙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仍处于质押状态,未能登记至公司名下,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现金补偿承诺也未落实。
对于上述事件,胡亚兰表示,实控人的补偿承诺未能落实,最终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还是要由公司承担,不仅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也是极大的损害。
整改报告还显示,目前,经董事会审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募集资金超期未归还;同时,还有1.38亿元未经董事会审批的募集资金违规补充流动资金,这笔违规补流的募集资金同样尚未归还,公司也未及时披露该情况。
对此,职业投资人程宇表示:“资金归还处于这种状态,公司已经无信用可言,其内部情况恐怕要比暴露出来的更复杂、严重。”在他看来,种种情况之下,实控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咎由自取的。
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付学军表示,种种情况表明公司内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公司债务危机情况严重,需要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债务问题,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才能实现债务情况的改善。
*ST柏龙表示,由于公司债务危机情况,目前尚未能完成相关募集资金归还。公司将积极改善债务情况、待恢复正常现金流后积极、妥善处理募集资金归还及管理工作。
对此,胡亚兰指出,就目前情况来看,因为涉及太多的债务问题、财务问题,而且*ST柏龙的整改报告也没有给出具体改善债务状况的方案,想要短期内改善债务状况、恢复正常现金流应该比较困难。
持续亏损资不抵债,退市风险高悬
*ST柏龙2022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8.18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5.52亿元,亏损缩窄;营业收入1.14亿元,同比减少23.11%;基本每股收益-1.5204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2.8851元,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5亿元。
2023年一季度,*ST柏龙延续亏损态势,实现营收1574.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5.05万元。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负债率达234.13%。
因2022年末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ST柏龙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柏龙”变更为“*ST柏龙”。
年报发布后,*ST柏龙还收到年报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其说明在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客户依赖的风险,以及是否存在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等。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这样的业绩和经营情况意味着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财务风险和形象风险,可能会导致股价下跌,股票被退市等严重后果。公司自救的关键在于积极整改、加强内部管理、增强透明度和诚信度,同时寻求外部资金支持和合作。”付学军表示。
但在程宇看来,*ST柏龙已经成了空架子。他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就算(*ST柏龙)彻底重组,也要看资产最后价值和成交价格。
胡亚兰也指出,就目前情况来看,2023年度继续触及退市情形的可能性也较大,后续被终止上市的可能性较大。由于连续多年的财务造假,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已经十分堪忧,且实际控制人夫妇又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ST柏龙自救的可能性也不乐观。后续如果能够有机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或许还有重新盘活的希望。
付学军表示,*ST柏龙事件为市场敲响了警钟,上市公司应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和诚信度,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避免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和财务造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