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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关于印发《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0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我国现代化纺织产业体系建设取得实质进展,规模以上纺织企业营业收入稳中有增,发展质量效益保持良好水平,纺织工业国际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规模以上纺织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3%。智能制造加快推进,70%的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高性能纤维、高端纺织装备、战略性产业用纺织品自给率基本满足需求。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形成20家全球知名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时尚引领力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得到健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水资源消耗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质量和规模不断提高。


关于印发《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消费〔2023〕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现将《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1月28日

 

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纺织工业是消费品工业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支柱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和国际优势产业,在美化人民生活、服务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增强文化自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推动纺织工业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扩大市场需求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强化软硬协同,增强创新引领发展能力,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深入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巩固纺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现代化纺织产业体系建设取得实质进展,规模以上纺织企业营业收入稳中有增,发展质量效益保持良好水平,纺织工业国际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规模以上纺织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3%。智能制造加快推进,70%的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高性能纤维、高端纺织装备、战略性产业用纺织品自给率基本满足需求。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形成20家全球知名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时尚引领力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得到健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水资源消耗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质量和规模不断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面向重大需求加强关键技术突破。鼓励企业围绕纤维新材料、功能性纺织品、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加快研发创新,形成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成果。

  2.集聚行业力量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先进功能纤维、先进印染技术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有关机构建设和完善纤维新材料、产业用纺织品、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时尚产业、大健康等领域创新联盟。开展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和揭榜挂帅工作,加强纺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支持有关机构加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3.以企业为主导提高成果转化水平。鼓励企业与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高校等合作,建设纺织科技成果基础数据库,制定科学规范的纺织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设试验验证平台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创新项目、创新联盟、创新中心等吸纳中小企业深度参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

  4.聚焦转型重点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纺织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研究纺织产品标签标识标准。加强纤维新材料、功能性纺织品、成套装备等领域标准研制,强化数字智能、绿色低碳以及消费体验型标准制定,推进纺织产品质量分级试点,加强纺织标准样品研制工作。鼓励社会团体自主制定和发布团体标准,参与先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加强纺织行业“领跑者”企业标准制定。开展国际标准在我国适用性分析。加强纺织综合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管理。

  (二)培育纺织高端制造,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5.推进功能性化学纤维的研发制备和品质提升。支持企业提升功能性化学纤维性能和品质,满足消费升级和个性化需求。支持企业和有关机构研发原位聚合、多组分共聚、在线添加、高效柔性纺丝、锦纶6熔体直接纺丝等工艺技术,开发超仿真、阻燃、抗菌抗病毒、导电、相变储能、温控、光致变色、原液着色、吸附与分离、生物医用、无锑聚酯等纤维新品种,研发功能性化学纤维用关键材料、辅料以及阻燃剂、改性剂、母粒、催化剂、油剂等添加剂。

  6.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以国民经济各领域需求为导向,与有关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在航空航天、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建筑、能源、国防军工等领域的应用。

  7.推动棉毛麻丝等天然纤维制品精品化高值化。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等机构整合农业、牧业、研发、制造、设计、营销等环节,推动棉纺、毛纺、麻纺、丝绸等行业构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能,探索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开创天然纤维产业发展新局面。

  8.增强纺织产品印染加工环节的韧性和竞争力。优化印染行业发展环境,支持印染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减少能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强化纺织产业体系完整优势和产业链发展韧性。

  (三)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提高行业质量效益。

  9.开发智能制造工业软件和生产装备。支持纺织龙头企业成立专业化工业软件企业,培育熟悉纺织行业情况的工业软件企业,开发纺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及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加强化纤新材料成套装备、短流程纺纱织造装备、新型非织造布装备、绿色印染装备的研发推广,开发纺织专用传感器、智能检测装备、质量控制与执行系统,开发应用全自动智能四边缝设备、智能物流包装、纺织专用机器人、数字化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等。

  10.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普及和应用。在纺织行业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面向单个或多个制造环节提炼关键需求,在纺织行业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鼓励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与用户加强互动,开发面向典型场景和细分行业的解决方案。支持各地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等活动,开展面向纺织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通过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

  11.建设智能制造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培育服装、家纺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支持服装智能制造联盟等行业服务平台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力量,推动纺织服装智能制造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在纺织行业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支持纺织企业创建“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

  (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促进发展和谐永续。

  12.夯实纺织绿色发展基础。加强印染、粘胶纤维等行业规范管理,开展规范公告工作。加快纺织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建设,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和园区、能效“领跑者”企业建设。创建一批纺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组织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组织纺织重点领域碳达峰相关研究,鼓励开展纺织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完善纺织清洁生产评价体系,推动印染、化纤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CSC9000T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

  13.推广节能减污技术装备。研究编制纺织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推荐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用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目录及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推广一批适用于纺织行业的节水、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热能、水、化学品循环利用技术,加快绿色染料、助剂、油剂、催化剂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加强纺织化学品风险管控,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建立环境、化学品信息披露机制。

  14.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制定和推广纺织产品循环利用标志标准,提升纺织品绿色设计水平,降低旧纺织品回收和分拣难度。推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全面落实,开展规范公告工作。推动再生纤维质量监管标准规范文件修订。支持有关机构和企业研究制定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目标及路线图,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资源价值核算研究。扩大废旧纺织品再生产品在家具建材、汽车内外饰、农业、环境治理等领域的应用。

  (五)深入推进“三品”行动,培育新品优品名品。

  15.强化数字理念引领以及数字化技术应用。加快推动纺织物联网创新发展,培育和推广一批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支持有关机构建设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数字化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建立工艺、图案、素材数据库,推广应用众包设计、协同设计、云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等新模式。推广机器视觉技术装备,实现产品质量在线监测。支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与消费者建立连接,运用数字营销网络和数据挖掘分析手段构建用户画像和需求预测模型,形成基于数字决策的发展模式。

  16.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深度融合。鼓励有关机构建设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一批纺织服装创意设计示范园区。支持地方和企业申报纺织类国家工业遗产,发挥工业遗产在服务产业发展、促进时尚消费、建设时尚城市等方面作用。推动纺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整理和传承发扬,鼓励纺织企业与非遗所在地区及非遗传承人联合建设转化平台。推动老字号纺织服装守正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开发推广国风服饰,提升传统文化元素设计应用和表达水平。

  17.培育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的知名品牌。支持地方和企业开展纺织服装品牌建设,通过培育知名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增强我国纺织工业在国际供应链中的话语权,提升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活力。

  (六)提升供给体系韧性,释放市场需求潜力。

  18.提升民生必需纺织品保障水平。组织有关机构研究测算化纤、印染、棉纺等基本民生产业能耗与效益的关系,满足产业合理用能需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满足运动、户外、时尚、休闲等量大面广的服装、家纺消费需求。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家用纺织品消费指南”相关工作。开发推广具有保健、防护、护理功能的服装、家纺等适老产品,提升尿裤、护理垫、护理湿巾、溃疡康复用品等护理产品适老性能。

  19.满足和引领时尚消费升级需求。组织开展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纺织服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活动,深入推进“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培育和推广工作。创新时尚消费场景,积极发展纺织服装首店,建设时尚街区,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在纺织行业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加快提升纺织行业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方面发展水平。支持企业发挥服装产品时尚属性,引导消费者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鼓励企业加快终端模式创新,建设智慧商店,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

  20.增强纺织品检测认证市场影响。支持开展纺织品检测认证服务,推进国内检测认证机构与国际有关机构加强交流合作和结果互认,提升纺织品的品质和功能性,丰富纺织品的内涵和价值。

  21.培育有产业引领力的优质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提高资源整合和创新引领能力,培育一批制造业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优质纺织中小企业中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融通对接活动。支持纺织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管理和装备水平。支持纺织企业参与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培育一批制造业现代供应链示范企业。鼓励纺织企业树立以人为中心发展理念,改善软硬件环境,打造高质量就业岗位。

  (七)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构建开放合作体系。

  22.促进各区域纺织产业合作互助协调发展。支持有关机构开展区域纺织发展潜力研究和评价,指导各地改善纺织行业发展环境,优化纺织产业区域布局。落实好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指导意见和制造业转移发展指导目录,发挥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纺织产业科学有序转移。完善区域产业合作服务体系,举办“线下”产业合作对接活动,优化国家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线上”服务功能。支持行业协会搭建纺织产业区域合作平台,促进东中西部纺织产业形成区域协作和利益共享机制。

  23.打造专业化特色化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支持纺织产业集聚区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纺织行业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构建省级—国家级—世界级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在纺织产业集群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组织开展纺织区域品牌发展路径研究,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纺织区域品牌。发挥纺织行业生产制造与文化时尚有机融合特点,支持地方建设纺织特色产业小镇。

  24.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发挥我国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优势,推动建设纺织类国际组织。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纺织领域国际组织活动,主动搭建贸易、技术、社会责任等国际合作平台。引导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全球生产网络和供应链体系。推进纺织产业内外贸一体化,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效应。支持行业协会和地方开展国际经贸合作、国际供应链对接等活动,培育国际经贸合作新增长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统筹推进,将各项工作任务抓细抓实,取得实效。已出台地方性促进纺织工业发展政策文件的地区,要将落实本地区政策文件与落实本实施方案有机结合、协同推进。未制定地方性促进纺织工业发展政策文件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本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加强地区间交流协作,坚持全国一盘棋,合理分工,共同发展。

  (二)加大资金支持。

  统筹现有渠道,加大对纺织技术创新、绿色发展、智能制造、公共服务等方面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纺织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构建产融信息对接合作服务网络。推进符合条件的高技术型纺织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纺织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科技研发、创意设计、品牌运营、渠道建设等领域,培育纺织增长新动能。

  (三)优化市场环境。

  推进简政放权,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监管,持续优化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加大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线上线下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保障不同类型企业公平竞争。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者售前售后体验。

  (四)注重宣传引导。

  积极总结并广泛宣传新时代纺织工业发展成就与社会贡献,宣传推广好品牌、好技术、好产品,更新公众对纺织工业定位及形象的认知,营造全社会关心纺织、关注纺织的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地方、深入集群、深入企业开展宣贯工作,引导纺织企业积极参与重点任务确定的各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品牌时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重大活动、传统节日宣传推广纺织创新产品和服装服饰文化。

  (五)统筹各方力量。

  支持行业协会和地方有关部门做好本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加强信息发布,引导企业资金投向,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鼓励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强平台建设、品牌培育、技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支持行业协会等机构加强智库建设,分析运行情况,反映行业问题,开展战略研究。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搭建行业交流展示平台,强化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对接。

稿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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