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下称《规划》)已经上报国务院审议,即将出台。
该规划在2004年开始启动,规划期从2006年到2010年,对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但至今,《规划》仍待字闺中。
根据获得的《规划》2006年版本和2009年版本的对比显示,长三角各城市的定位普遍得到提高,尤其是上海、南京等中心城市。
不过,即使是这个最新的《规划》,还是凸显了“利益协调机制”的缺乏。
“由两省一市建立长三角区域协调指导委员会。”2010年1月5日,在第二届长三角城市发展论坛上,中国生产力学会会长王茂林在会议上呼吁,该委员会的协调达成的决议各成员政府必须遵守。
城市定位拔高
随着长三角城市在《规划》编制六年期间的快速发展,《规划》对于长三角各城市的定位变化较大。
根据本报获得的2006年11月《规划》征求意见稿和2009年6月份《规划》征求意见稿两个版本对比,各城市定位普遍得到提高。
以上海为例,2006年版本《规划》对上海的定位是:要强化上海发展核心。充分发挥上海作为国内外交通枢纽、长三角要素资源配置中心和文化交流中心以及创新源头作用,进一步凸现上海作为长三角核心地位,强化四大中心功能。
但到了2009年版本《规划》则变为“以上海为发展核心”,不再提“强化”一词,该《规划》对于上海的定位也明显提高:优化提升上海核心城市的功能,充分发挥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作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
显然,2009年版《规划》将上海放到国际层面去提出要求,并明确提出上海“要率先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的经济体系。
再如苏州,2009年的版本则在此前版本基础上新提出“建设区域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不仅如此,其他一些城市的定位都得到了提高。“定位的提高是因为各个城市都在快速发展中。”江苏省发改委常务副主任曲福田对本报表示。
安徽省社科联原党组书记程必定说,新版《规划》也突出强调了泛长三角,“这对安徽来说是好的机会”,而2006年《规划》并未提及安徽。
2009年版《规划》将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发展重点,而这是2006年版《规划》所缺乏的内容。
此外,《规划》最终征求意见稿还新提出了积极建设包括南通-苏州-嘉兴的沿路发展轴载内的五条交通线发展轴,形成跨区域的产业带。
协调机制待解
各城市定位的提高的背后是各自利益的诉求。但行政区划间协调难问题一直未解。
“长期以来我们在观念上和行动上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行政区划的束缚,从而影响了区域一体化的进程。”苏州常务副市长曹福龙称。
最新版《规划》提出要完善定期会商制度,继续完善两省一市“省市长”定期协商会议机制,充分发挥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市长峰会的作用,充分发挥现有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等合作机制作用,推进落实三方共同明确的有关合作,完善长三角合作的制度建设。
尽管如此,《规划》并未提出更强有力的协调机构来解决这个问题,相对而言,更是侧重现行的“联席会议”等协调制度。
因此,与会人士呼吁建立更为有力的协调机构来进行区域协调。
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厉无畏看来,成立专门的超越“两省一市”的机构不太现实,而目前的协调机构作用也相对较弱。因此其建议成立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委员会,“这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设置,不属于两省一市。”
而王茂林等人对此呼吁给与了支持,其也建议成立类似“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委员会的”的协调机构。
王茂林还为这个设想的机构定下了发展基调,“这个委员会不属于两省一市,而且这个机构要编制一个到2020年的规划,用以指导长三角发展。
不过,这些建议能否被纳入《规划》内容中,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