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外需,帮助外贸企业保住市场份额,2008年8月份以来,我国连续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涉及商品数量超过8000种;此外,我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取消或降低了部分产品出口关税,重点支持纺织、轻工和部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经过这7次调税,目前在我国总计13000多个税号的出口商品中,已有1971个税号商品实现了出口全额退税,占总量的15%。
从2009年全年进出口看,一连串的调税举措确显实效。广东省外经贸厅厅长梁耀文、浙江省商务厅厅长金永辉、江苏省商务厅厅长朱民均对政策利好给予了充分肯定。比如,7次调税,帮助广东外贸企业在2009年减少成本超过360亿元;浙江企业减负也高达100多亿元;而仅2009年当年的3次调税,就惠及了江苏省近1.8万家出口企业,占同期江苏有出口实绩企业的70.4%。
这三位全国最重要外贸省份的外经贸工作掌舵人还不约而同地提出:一方面,希望2010年国家能继续实施现有稳外需政策,并运用财政、金融、外汇、关税等综合经济手段支持企业出口。另一方面,建议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机制,适时取消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地方7.5%分担的政策,实行国家统一全额退税,以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稳定出口、调整结构的积极性。
据浙江省反馈的情况,2004年我国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改革以来,相应增加了地方财政支付负担,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对外贸出口的支持(2007年、2008年浙江地方财政承担出口退税46.88亿元和50.14亿元,预计2009年要达66亿左右)。这种局势也客观导致个别地方外贸流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影响。
就出口总值在12月份由“负转正”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外经所所长张燕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根本原因在于外需的好转。当然,7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在稳定外需方面也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燕生也表示,出口退税政策虽然能为企业减压,却难以避免新一轮对国外客户的让利竞争,使出口企业的长期订单短期化,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容易对企业造成冲击。因此,近期不适宜再出台新的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相对于调整退税而言,直接给企业减税或将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