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中纺持续三年之久的股权转让纠纷在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后,终有定论。1月11日,SST中纺公告,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撤销江苏省高院和南京市中院的判决,并驳回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起诉。
11日,SST中纺一位内部人士介绍,终审判决意味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机电)与二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高科)之间的股权纠纷终于得以厘清,接下来,太平洋机电将会考虑股改和旗下纺企的整合。
最高院裁决三年股权纠纷
“由于股权纠纷,1.04亿股权至今仍然处于冻结状态。”11日,SST中纺董秘办章小姐表示。
SST中纺股权转让纠纷始于2006年6月28日的一纸协议,根椐协议,SST中纺原第二大股东太平洋机电拟受让原第一大股东南大高科、原第三大股东广州赛德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德清)分别持有的SST中纺1.04亿股(占总股本29%)和3214万股(占总股本的9%)股份。
但是没过多久,上述股权转让即出现纠纷。双方分别起诉至上海和江苏两地法院,结果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上海、江苏两地中院和高院作出了针锋相对的判决。2007年10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南大高科将SST中纺股权过户过太平洋机电;11月19日,南京中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12月11日,上海市高院认定当事人应执行相关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2008年1月3日,江苏省高院作出判决,认定南大高科不能转让所持SST中纺股权。针对上海、江苏两地法院的不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介入,裁决撤销江苏省高院和南京市中院的判决,并驳回南京进出口的起诉。
上述SST中纺人士表示:“待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后,南大高科持有的SST中纺1.04亿股将全部过户到太平洋机电名下,太平洋机电的持股将达到52.9%。”
太平洋机电纺企整合提上日程
SST中纺董秘办章小姐介绍,等股权过户全部完成后,股改有望重新启动。据悉,2008年6月,SST中纺股改对价问题已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准。
除了股改,太平洋机电旗下纺企的整合也将很快提上日程。从目前情况来看,SST中纺将成为太平洋机电整合纺织机械类资产的平台。此前,太平洋机电旗下的另一家纺织类上市公司ST二纺于2009年9月发布重组方案。太平洋机电将放弃*ST二纺这一壳资源,无偿划转给区国资委控制下的市北集团。
按*ST二纺内部人士说法,置出的纺织机械类资产,市北集团将会划拨回太平洋机电,太平洋机电后续将会考虑纺织机械类资产的重组计划。
作为上海国资委控制下的国企,太平洋机电旗下有多家纺织机械企业。“结合上海国资重组的大势,重组应该在所难免。”一位接近上海国资委的业内人士认为,太平洋机电旗下的多家纺机企业有可能打包注入,进行大纺织机械产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