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对进行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进行限制
●试点地外贸企业进口贸易均可以人民币结算
●广东第二批3000多家出口型试点企业名单已上报审核
昨日从广东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已同意不再对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进行限制;试点地区具有外贸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以依法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贸易结算。
依据这一精神,副省长宋海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以进口业务为突破口,大力鼓励和引导非试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而备受关注的新一批试点企业方面,广东省上报的第二批3000多家出口型试点企业名单已上报,正在审核过程中,获得批准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不仅如此,记者获悉,第三批试点企业的筛选工作已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主管部门表示,企业筛选工作将尽可能满足企业参与试点的愿望。“已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地区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和引导银行、企业拓展试点业务;尚未发生试点业务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启动试点业务,实现零的突破。”会议表示。
全省累计办理56.55亿元
广东外经贸总量多年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在首批人民币跨境贸易试点的5个城市中,广东独占4个。
来自广东省金融办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中旬止,全省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67笔,金额56.55亿元,占全国的52%。
其中,进口32.73亿元,占57.88%;出口9.95亿元;占17.60%;服务贸易等其他经常项目收付款金额10.73亿元,资本项下境外直接投资金额3.14亿元。深圳、广州、珠海和东莞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分别为21.41亿元,11.17亿元,9.35亿元和3.08亿元。
据记者了解,虽然试点初期限定是在港澳地区和东盟地区,并只有500家企业率先参与试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很多有需要的企业和有要求的地区外国客商,有关部门还是按实际需求情况酌情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罗伯川坦承,受各种原因影响,目前广东开展试点业务的企业数量仍然非常有限,结算规模总体较小,与社会各界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
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经营成本效果显著
毋庸置疑的是,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对外贸企业有巨大的积极影响。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郑建荣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稳定外贸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实际上,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已升值21.03%。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近日更多次表示,人民币面临较强的升值压力。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国内出口企业直接减少了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结汇收入。
据省外经贸厅的测算数据显示,按广东出口收汇85%为美元结算、收汇率为96%测算,2007年广东一般贸易出口1050.1亿美元,结汇少收入203.2亿元人民币;进料加工净出口728.7亿美元,结汇少收入143.18亿元人民币;2008年广东一般贸易出口1163亿美元,结汇少收入375.26亿元人民币;进料加工净出口854.7亿美元,结汇少收入273.2亿元人民币。
郑建荣还表示,国内企业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不仅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还有利于节省企业外汇交易费用,缩短汇款周期,以降低经营成本。
采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提前为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在进行结算时通常委托银行进行远期售汇和调期交易等金融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多数商业银行,一般收取交易金额的2.5‰-5‰交易费用。
据测算,如果以平均2‰的兑换成本计算,仅按1000亿美元的结算规模来计算,就可节约兑换成本2亿美元。
放宽试点五大亮点
经过了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磨合和各种政策的完善,进入2010年,本次广东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在进一步拓宽境外人民币结算区域,全面开放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增加试点企业数量等方面,有不少令企业和金融机构为之欣喜的新亮点。
亮点一
试点业务不受境外地域限制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同意不再对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进行限制。副省长宋海表示,当务之急就是要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地区和企业范围。
“试点业务不受境外地域限制,只要对方国家的企业愿意接受,我们就积极支持外贸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罗伯川表示。“要在巩固港澳和东南亚市场的基础上,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想方设法,循序渐进地积极拓展境外人民币结算区域。”
亮点二
全面开放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据了解,上级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对试点城市所有企业只要具有外贸经营资格,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对于出口贸易,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手续较为简单,境内企业进口贸易支付人民币的积极性较高。”罗伯川介绍说,目前,广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进口贸易占比达58%。会议上强调,省内各地区尤其是非试点地区要以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为突破口,加快做大人民币结算业务。
亮点三
增加试点企业数量
前一阶段,省政府已将第二批3293家试点企业名单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而记者了解到,由于出口业务涉及到出口退税,仍然存在着试点企业资格审核的问题。宋海透露,下一阶段,省政府有关部门将跟踪第二批出口型试点企业名单的审核情况,争取尽快获得批准。同时,开始第三批试点企业的筛选工作。
“凡是企业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需求的,各银行支行都可以先给它做,在运作发展过程中逐步规范。”罗伯川表示。
亮点四
积极开展资本项目试点业务
根据前一段时间试点企业提出的业务需求,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明确允许试点企业在跨境服务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同时可以对资本项下直接投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进行尝试。“我们鼓励企业走出去,用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和融资。”据了解,目前全省已经有两笔人民币融资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对广东发展金融业也非常有好处。广东可凭借对外贸易的优势,抢先争取在广州建立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逐步探索退出期货和期权合约等人民币衍生产品,提升广东金融业的竞争力。”省外经贸厅副厅长郑建荣表示。
亮点五
扩大香港人民币结算业务
香港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第一站,也是下一步重点做大的一站。宋海表示,要联手香港加强人民币跨境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动粤港人民币业务合作。例如,可积极开展对港供电、供水以及农副产品、食品贸易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引导粤港双边贸易企业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开展对外交流,洽谈对外直接投资和援助项目时,积极争取使用人民币进行投资。”郑建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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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或将列入新一批试点城市名单
昨日独家获悉,佛山正在极力争取列入新一批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试点城市。
佛山市金融局曾邵武局长透露,此前仅开放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个试点城市并不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佛山出口企业众多,实力雄厚,有用人民币结算的基础和需要。“佛山客观、主观上都列入可以做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的城市。”曾邵武说。
他表示,根据昨日下午举行的全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会议的精神,下一步,不论是试点城市还是试点企业都极有可能推广开来。
据了解,在去年首批5个城市试点启动以后,佛山也向上级申请要求做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截至2010年2月中旬,全市已有100多家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累计总额达12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