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17日下午2:00在公司二楼第六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朱令文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规定,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9]201号《关于作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在编制2009财务报告时认真执行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为本公司进行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9年年度工作报告。
三、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情况的说明》,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2007年6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于2008年3月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进行了第一次修改。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做出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我们认为:评估、评价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内部控制有关情况的格式符合深证上[2009]201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鲁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查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有关情况的说明》,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四、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