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召开六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分别为61500万元、15500万元(合计77000万元)的议案。公司对于各被担保企业在最高担保额度内,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提供每笔担保的最长期限为自本次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之日止。
截止披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额为44287.93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同意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服装集团)的部分业务转变运营方式,划小核算单位实施风险承包经营。本次承包经营按业务范围划分为外销业务和内销业务,由两个承包方分别进行风险承包。承包期限为2年,即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承包年度内承包方须确保分摊服装集团计提的固定费用300万元并计入承包成本,该300万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结束后5日内需上缴服装集团,在此基础上乙方确保自负盈亏。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的议案:其中,陈雁南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主席。
八、通过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其中,许良枝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菊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佳海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