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6日发出通知,我国将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按期淘汰落后产能。
这一通知的传递速度相当之快,7日当天致电几家企业负责人,收到的回应均是已经得知这一消息,并阅读过通知的相关内容。
由于已经将“重头戏”放在设计和研发方面,江苏金太阳纺织副总顾晓炎显得一身轻松,“公司并没有通知提到的落后产能问题。”但是顾晓炎告诉记者,一些老企业以及不规范的高污染企业将面临重大转变,“没有及时转型的企业代价会很大。”
通知指出,鉴于当前我国落后产能比重大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和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税收杠杆调节,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另外,我国将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区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根据通知,2010年年底前,我国电力行业将淘汰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煤炭行业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8000处,淘汰产能2亿吨;焦炭行业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等。
此外,2010年年底前,我国铁合金行业将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电石行业将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钢铁行业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通知》还分别明确了有色金属行业、轻工业、纺织行业2011年底前和建材行业2012年底前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涉及的九大行业中,通知要求纺织行业淘汰的落后产能所占的篇幅最大,其中包括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等。
对此,轻纺之城浙江绍兴早有动作,目前绍兴县政府正在计划将上千家印染厂搬迁至固定的开发区内,以缓解其对当地空气、水以及环境的污染。绍兴一位不愿具名的外贸企业负责人对这一做法表示了认同,“污染很大,很多人都不愿意在印染厂比较集中的地方办公。”但是他同时也指出,转型的阵痛虽然不可避免,但是目前的外贸形势相当复杂,汇率和原材料上涨的压力很大,外贸企业搬迁以及淘汰落后产能的成本会非常高,希望国家能有所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