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基斯坦《新闻报》5月2日报道,巴基斯坦总理吉拉尼5月1日主持召开政府内阁会议,批准通过《巴基斯坦2010年劳动政策》,以改善工人阶层生活水平,并在巴建立没有饥饿、贫穷和剥削的社会。
该政策主要内容有:将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6000卢比(1美元约合84卢比)提高至7000卢比;在全国各行业推行老年人综合社会保险制度,包括自谋职业者;通过国家数据库登记局(NADRA)发放的智能卡登记雇员情况;通过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雇员工资;在联邦、省和地区建立三级三方监督委员会,以监督劳动法的执行,主要涉及雇员工资、工作环境和劳动时间等;所有在巴老年人救济金协会(EOBI)登记的工人可受益于工人福利基金(WWF);经工会官员申请和监督委员会推荐,被解雇工人可获得最高1.5万卢比的法律救助;将矿工退休年龄从55岁下调至50岁;因公死亡补偿金定为30万卢比等。上述政策将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