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日前出台13条措施,以进一步支持在粤台资企业发展,加强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推进相关方面的深度往来。
商务部网站发布新闻稿称,广东省日前出台13条措施,以进一步支持在粤台资企业发展,加强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推进相关方面的深度往来。
新闻稿称,新出台的措施涉及“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加大对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服务力度”以及“加强粤台交流与合作”等4个方面、共13条。
其中,与资本市场有关的内容被多次提及,包括加大对台资企业的融资支持和支持在粤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发展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以及加强粤台金融交流与合作等建议。
此外,在编制广东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已选点东莞、汕头作为粤台金融合作的试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