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召开第一批纺织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会,审议信用办公室提交的第一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意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主任委员杜钰洲、常务副主任委员许坤元、王天凯,以及信评委副主任委员、委员、信用办工作人员等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信用办主任叶志民主持。
信用办副主任徐建华就第一批参评企业申报情况及初评结果作了详细汇报。“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信用评价实行信用办组织专家初评、信评委终评的两级评审制度,按初审、公示、终审、备案、授牌、年度复查的程序进行。”徐建华介绍说,根据各专业协会推荐名单,信用办自3月下旬开始受理第一批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一审和二审,撰写企业信用评价初评报告草稿,确定初评等级。4月20日~5月4日,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和中国纺织信用网公示了第一批31家企业的初评结果,征求社会意见。在这31家企业中,毛纺、家纺企业各有7家;棉纺色织企业5家;勘察设计企业3家;麻纺、产业用、印染企业各2家;丝绸、纺机、综合性企业各有1家。
据悉,首批31家企业是从各专业协会推荐的113家行业排头兵企业中精心选择并在企业自愿前提下开展信用评价的。协会信用办严格根据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对各企业基本条件、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财务状况、社会责任、发展潜力和产品和服务等要素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价报告是评价专家基于对企业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得出的结论,旨在形象地反映申报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产品竞争能力、发展潜力、社会责任、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例如,在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中,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给出了这样的评价:“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委员会评定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等级为AAA。本级别反映公司具有优秀的信用记录,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而稳定,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能力。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3年。评级有效期为2010年6月~2013年6月。”
与会评审委员们围绕第一批31家企业的信用等级初评结果,以及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方式等逐一进行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