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道简述2010年5月14日,闽北日报刊登了《第三届科技成果交易会签约项目54项 总投资8.6亿元环保项目成为一大亮点》的文章。文中提及以下内容:“……签约的项目中环保成为又一大亮点,其中,东华大学与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签约的高温环保过滤材料项目总投资达1.2亿元,预计新增产值4.5亿元”。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2010年5月13日在武夷山举行的南平市第三届科技成果交易会上,公司与东北大学相关人员签订《项目签约见证书》(南第三届成果交易会第04号),该《见证书》上载明项目名称:高温环保过滤材料。
经公司技术中心确认:该项目为与高校产品开发的产学研技术合作意向。公司也没有在本届科技成果交易会上发布“高温环保过滤材料项目总投资达1.2亿元,预计新增产值4.5亿元”的信息。
2010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实施环保过滤材料建设项目。该项目除原有针刺生产线外,计划新增投入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详见公告2010-008)。
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