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为子公司中纺联合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联”)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 万元贸易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责任期间以最高额不可撤消担保书的约定为准。上述担保在实际发生时,中纺联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如果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应将担保事项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公司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或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超过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也须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纺联合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 号14 层;法定代表人:杨峻;注册资本:5779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各类商品(包括两纱两布)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上述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截止2009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3.10 亿元,负债总额2.19 亿元、净资产0.91 亿元,营业收入9.61 亿元,净利润217.75 万元。本公司持有中纺联42.21%股权,中纺联的履约能力良好。
三、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拟为中纺联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 万元贸易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责任期间以最高额不可撤消担保书的约定为准。
本公司持有中纺联42.21%股权,中纺联股权结构极其分散,且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较小,要求中纺联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操作较困难且意义不大,鉴于自本公司为中纺联提供担保以来,中纺联到期均能及时还款,履约能力良好,董事会要求上述担保在实际发生时,中纺联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0 年5 月14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144.80 万元 ,占公司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38.12%,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9144.8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38.1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