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5月14日召开的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204,66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5月25日,除息日为:2010年0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权激励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份、IPO 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应对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因本公司实施完成了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608万股调整为1,233.024万股,行权价格由9.06元调整为4.25元。
2008年11月24日,公司满足行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以4.25元的行权价格首次行权共计616.512万股,剩余未行权数量为616.512万股。因本公司实施完成了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公司未行权的616.512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25元调整为3.25元。2009年12月30日,公司5名激励对象以3.25元的行权价格二次行权共计341.718万股,剩余未行权数量为274.794万股。
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行权价格调整为3.05元。
六、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谢瑾琨、项婷婷咨询电话:0576-85125002传真电话:0576-85126598
七、备查文件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