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2010年5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49元,募集资金49,4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25.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84.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0年5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亚会验字(201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付款计划,未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2010年付款计划项目 投资总额至2010年11月30日 2010年11月30日以后公司本部纯棉精梳紧密纺纱生产线278601150016360新疆阿克苏皮棉加工基地及纯棉精梳纱生产线277701250015270合计 556302400031630根据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计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将有超过22,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拟于2010年6月18日起使用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2010年11月30日止。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经营活动。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以上做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公司将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若在此期间因项目建设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增加或提前,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监事会同意自2010年6月18日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2010年11月30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斌、朱北娜、张进才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
(五)保荐人意见公司保荐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宋剑峰、贾广华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说明,我们对新野纺织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
1、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2亿元,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但是超过了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要提交新野纺织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认为新野纺织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