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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引进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生产线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0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引进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见本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达公司”)拟增资引进年产300吨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1587.37万元(折合233万美元),易事达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63.4万美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协议主体介绍合资股东为康大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大国际),法定地址:香港九龙何文田俊民苑G 座三楼2号;法定代表人:Klaus Schafsteck;经营范围:镀膜设备的维修、售后服务及相关备品、备件的贸易。康大国际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易事达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资本:535.6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01.7万美元,占75%股权,康大国际出资133.9万美元,占25%股权;2法定代表人:周志辉;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4号;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金属化塑料薄膜、薄膜电容器系列及配件;兼营金属化产品技术咨询。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6478万元,负债总额726万元,净资产5752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35万元、净利润581万元;截至2010年4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262万元,负债总额303万元,净资产5958万元,2010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2176万元、净利润206万元。
本次增资项目投资总额1587.37万元(折合233万美元),易事达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63.4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新增出资122.55万美元;康大国际新增出资40.85万美元。项目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69.6万美元由易事达公司向银行贷款解决。本次增资完成后,易事达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699万美元,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双方股东均以易事达公司2008年度结余可分配利润和2009年度可分配利润中的共720万元人民币折为等值美元按照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不足部分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康大国际以现汇出资。
该项目建设期约5个月,项目建成后,易事达公司预计可新增电容器用金属化膜生产能力300吨,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2250万元、利润总额336万元。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易事达公司的增资合同及按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章程须经政府有权部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易事达公司生产的电容器用金属化膜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高技术新材料”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易事达公司在电容器用金属化膜市场的地位和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公司与湖南永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生产经营高档卷烟用BOPP 薄膜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0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永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生产经营高档卷烟用BOPP 薄膜项目的议案》。(见本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拟与湖南永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包装)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生产经营高档卷烟用BOPP 系列薄膜。项目总投资8768万元,首期注册资本1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协议主体介绍合资方情况:永安包装于2004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00万元,股东分别为三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占股比52%)、上海金丰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股比48%)。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各种薄膜、纸制品、包装制品、包装材料,防伪、环保技术产品的开发,产品自销。法人代表:郭为希;住所:湖南省浏阳市永安镇。永安包装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暂定名称为湖南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东林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烟用BOPP 薄膜,该项目总投资8768万元。拟分二期注资,首期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永安包装现金出资50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5%,本公司现金出资4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5%。第二期由公司与永安包装分别以设备、土地、厂房等资产评估作价增资投入。其余资金由湖南东林公司自筹解决。本公司所需投资资金将自筹解决。
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注册地址拟定于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17号。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能5500吨,每年新增销售收入14157万元,利润总额1942万元。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司与永安包装将按上述内容签订湖南东林公司的合资合同及章程,此合资合同及章程需经政府有权机关审批,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永安包装与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烟)所属卷烟厂有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长期为湖南中烟供应原辅材料,公司与永安包装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湖南烟膜市场的地位。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高技术新材料”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烟用薄膜市场的地位,有利于公司盈利增长,提升综合竞争力。
该项目预计对公司本度盈利不会产生影响。
三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0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议案》。(见本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1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566万元。本次增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卓越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1001万元;法定代表人:刘亚军;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503室;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及对外投资,物业管理(以上经营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自有物业出租,室内清洁服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公司拟将卓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1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566万元,新增注册5资本人民币20565万元全部由本公司出资。其中,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4,770,718元,以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人民币150,879,282元。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9号的294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地号:060012060545)和位于轻工三路11号的284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地号:060012060474)。根据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所作评估,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0,879,282元。本次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采用剩余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经评估上述土地总地价为人民币264,582,279元,减去拆迁补偿价值人民币113,702,997元,土地现状下的投资价值为人民币150,879,282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卓越公司本次增资章程等有关文件需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广东省、佛山市有关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政策,拟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9号、11号及汾江北路82号的土地按规划要求自主开发房地产项目(土地开发事项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3月22日的《土地开发事项的进展公告》及2010年4月10日的《公司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的公告》)。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便于该公司对禅城区轻工三路9号、11号土地实施自主开发。
由于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受国家对宏观经济调控及房地产投资和经营政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行业系统性风险。房地产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也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已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委托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9号、11号及汾江北路82号地块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营销策划等工作,以避免管理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以土地和资金对卓越公司实施增资是该公司实施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必要步骤。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