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重组失败,拟依靠内幕信息牟利的*ST得亨(600699.SH)董秘由春玲“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最终出现了投资亏损,还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的高额罚款。
昨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向媒体披露了这起发生在2008年初的内幕交易案。
2008年2月14日,*ST得亨与百瑞信托就重组事项进行商谈,并确定了重组意向。当年4月18日,*ST得亨因股价异常波动而停牌,并在4月28日公告了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
而就在2008年2月14日至4月28日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跃、柳凤莲”两个个人账户大量交易*ST得亨股票。不过在此后,由于*ST得亨重组未获批准,再加之市场下跌等原因,上述两个账户最终亏损卖出,亏损金额达数百万元。
“我们会关注任何涉及并购重组时,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因此,尽管出现了亏损,上述两个账户仍受到了证监会的调查。
调查发现,上述两账户的资金来源为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辽河纺织”)以及由春玲等个人,其中辽河纺织出资800万元,由春玲出资15.14万元。并且,股票交易由由春玲全权负责,各方按照出资比例结算股票交易盈亏。
而当时,不但由春玲担任*ST得亨董秘兼辽河纺织公司秘书,*ST得亨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利也同时担任辽河纺织董事长。
截至2008年6月30日,“李跃”账户和“柳凤莲”账户因分别持有*ST得亨90.70万股及79.70万股,在当时分别成为*ST得亨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第七和第九位。但由春玲却为了掩盖其操作两个账户实施内幕交易的行为,在编制2008年中期报告过程中,将两人名字从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名单中删除,使得*ST得亨披露了不实信息。
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得亨、由春玲、赵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60万元、3万元的罚款。同时,辽河纺织也被处以30万元罚款。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生动地展示了内幕交易的“多输”结局。除了自身亏损大半外,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也因违法违规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随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日趋活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上升。特别是利用企业并购重组和重要财务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是内幕交易的多发区,该负责人介绍。
正是因为如此,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在此前公开表示,内幕交易已成为当前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打击内幕交易也将成为下半年证券监管执法的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