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商品,你给发票,天经地义,法律规定,可22日走访一些服装专卖店发现,近六成的商家没有发票,有的竟表示从来没用过发票。
21日,市民李女士在中山路上一家真维斯专卖店购买衣服时,跟服务员索要发票,而服务员竟吃惊地问:“买衣服还要发票?我们这里从来没有使用过。”随后,记者在中山路上走访数家服装店发现,顾客买完衣服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商家给顾客的全是电脑小票,随机走访10家服装店,却有6家不开或直接没有发票,剩下的四家中有三家需要索要。
“顾客在我们店里一般都不会要发票,你是这一个月第一个要的。”记者在中山路上的一家名为Eh°mm“的服装店准备买裤子时收银员如是说。等了5分钟后,记者拿到发票,上面却盖着“妇女儿童大厦”的章。“买衣服你们是否会索要发票?”记者就此问题,随机调查了前来购买衣服的10位市民,9个答复一般不要,只有一个明确表示会主动要。有的市民也表示,其实他们去要发票得到的答复往往不是发票用完了,就是你过几天再来拿之类的搪塞,因此后来便不再索要发票。
青岛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即便是消费者没有主动要求,商家也必须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如果遇到拒开或者以各种理由搪塞,消费者可以拒绝购买商品,并向税务部门举报。”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商家不开发票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在于逃税,希望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积极举报拒开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