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关于“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精神,近日,产棉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得初步成效。12月2日,标准级皮棉均价为26300元/吨,比11月9日最高点31000元/吨回落了4700元/吨,跌幅15.2%。游资炒作势头初步得到遏制,流通秩序有所好转。
一是组织市场巡查。新疆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组织专门力量对棉花市场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无照收购、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社会游资租厂或委托加工的排查力度。截止11月底,共检查棉花收购加工企业1622家,查处市场违法案件130起。新疆兵团责令11家超经营范围收购棉花的企业进行整改,处罚了3家违规对外出租棉花加工设备的企业。此外,山东省取消了40家不合格企业的棉花加工资格。
二是加强棉花质量监管。产棉区纤检机构按中国纤维检验局统一部署,组织棉花质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收购加工超水分棉花、质量与标识不符等违法行为。据统计,新棉上市以来,全国纤检系统共出动棉花质量监督执法人员1.1万人次,检查棉花企业3984家次,立案查处棉花质量案件684起,涉案金额1.37亿元;查获掺杂使假窝点12个,拆除“两小一土”设备75台套(“两小一土”设备是指国家明令禁止的用于籽棉加工的小皮棍机、小锯齿机和土打包机)。
三是加快棉花调运。新疆自治区会同铁道部加强棉花外运调度,确保每天棉花出疆车皮保持在300节以上,同比增加50节。为克服南疆铁路复线施工对棉花调运的不利影响,新疆自治区对南疆棉花汽车运输给予补贴,实施公路、铁路联运,有效缓解了南疆棉花外调难的问题。截至11月底,乌鲁木齐铁路局累计外运棉花50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