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12月18日公告,今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福建证监局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近日作出了对其责令整改的决定书。公告显示,在公司治理和内控方面,凤竹纺织《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不符合规定,三会运作不规范,部分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面,凤竹纺织也存在会计处理不恰当、现金管理混乱、虚开银行承兑汇票等问题。
股东大会权力被“缩水”
公告显示,凤竹纺织《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不符。《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皆有规定不明的地方,有些疏漏令人震惊,比如,凤竹纺织未将“年度报告”列入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
不仅如此,凤竹纺织关于股东大会的多项规定都存在问题,股东大会的权力被“缩水”。该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而《公司法》的规定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也就是说,凤竹纺织把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门槛从持股3%提高到了5%。
另一方面,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也被忽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凤竹纺织《公司章程》的规定是,“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不符合上交所的规定。
董事会权力膨胀
值得注意的是,凤竹纺织对董事会的态度和对股东大会的态度大相径庭,《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规定相对苛刻,对董事会的规定却相对宽松。
公告显示,凤竹纺织放宽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明确规定“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对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然而,凤竹纺织《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不仅将通过比例从2/3降为1/2,还回避了股东大会的审议。
而且,凤竹纺织《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也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董事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仅规定董事会成员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选举产生,不符合累积投票制的要求。
众所周知,设立累积投票制的目的是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使中小股东有机会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凤竹纺织的做法无疑侵犯了中小股东的权益。
此外,凤竹纺织《公司章程》还未规定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未明确董事会在闭会期间对董事长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等。
财报靓丽会计核算存问题
凤竹纺织今年业绩大幅提升,三季报显示,公司今年1-9月共实现净利润5223.67万元,其中第三季度的净利润为2731.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8.00%。公司在半年报中表示,今年上半年订单量及销售价格上升,成本下降,使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3035万元,增幅87.1%。
尽管财务报表十分靓丽,但根据福建证监局的检查结果,凤竹纺织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根据公告,该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但公司的期货交易却未按套保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所得收益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凤竹棉纺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凤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账款,违规在“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个别应收款账龄划分不符合规定,2009年多提坏账准备22 万元等。
超范围使用现金
福建证监局还指出,凤竹纺织现金管理混乱,存在超范围使用现金的问题,其2009年就发生3笔现金坐支情况。
根据公告,凤竹纺织2009年3月23日支付给福州盛达化甘油款11.5万元,2009年6月30日支付给泰兴锦云燃料款100万元,2009年6月30日支付给凤竹集团水电气款100万元,均采用现金支付,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而且,根据该公司2006年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3万元。而检查发现,2009年公司期末现金余额为164,054.44元,超过了规定限额。
除此之外,凤竹纺织与其子公司江西凤竹的问题不止违规核算,2009年凤竹纺织还给江西凤竹开具银行承兑汇票7846.35万元,其中4903.88万元为没有真实贸易背景虚开的银行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