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随着我省经济实力的与日俱增,居民收入的大幅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特别是农村保障范围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稳步增长、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到充分体现。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2005年的7369元提高到13280元,增长了80.2%,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2005年的2700元提高到2010年的4490元,增长了66.3%,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6.8%。
在生活消费的8个方面中,2010年城镇居民消费的食品、衣着、居住和家庭设备用品的人均支出水平分别达到4658元、1587元、1315元和 786元,比 2005年分别增长了62.8%、1.1倍、65.8%和1.6倍;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方面的消费水平分别达到1773元、1496元、1080元和586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1.4倍、76%、43.8%和80.3%。
2010年农村居民消费的食品、衣着、居住和家庭设备用品的人均支出水平分别达到1714元、369元、745元和185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52.5%、71.9%、1倍和84.5%;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方面的消费水平分别达到449元、501元、414元和113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56.1%、47.4%、1.1倍和66.2%。
在消费支出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居民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消费热点增多,消费结构升级速度加快。以汽车和住房为代表的第三次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以家用电器为热点的农村居民第二次消费结构升级,成为需求加快增长的主要动力。
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食品支出比重(即恩格尔系数)在城乡居民消费中下降明显。 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食品支出比重由2005年的38.8%下降到35.1%;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支出比重为38.2%,比2005年下降了3.5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作用增强,城乡居民医疗保健和教育服务支出比重出现积极变化。 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支出比重由2005年的10.2%下降至8.1%,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中的教育服务支出比重由9.2%下降至7.5%。从这两项支出构成在生活消费中的变化可以看出,我省财政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取向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