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7日,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和发委)颁布了《缅甸经济特区法》,旨在进一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经济特区法》共有12章59条,包括:名词和解释;目的;经济特区;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委员会、中央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投资人的特别权力;开发商和投资人的特别权力;土地使用;银行、财务管理和保险业务;海关管理及对产品货物的检查;检疫及隔离;劳工事物;总则等。
据悉,《缅甸经济特区法》的颁布,将进一步推动缅甸对外开放的步伐,促进国家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