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欧盟发布官方公告,称欧盟对自中国、越南进口以及自澳门地区转口皮鞋正在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1年3月31日到期。鉴于受到潜在倾销影响的欧盟皮鞋生产企业数量较大而且大多为中小企业,欧委会认为,有必要在现行反倾销措施到期后,对自上述国家或地区进口皮鞋实行为期一年的进口监控,以便在必要时迅速采取适当行动。
欧盟于1995-2004年间对我皮鞋实施进口配额管理;2006年以来又通过征收反倾销税限制我产品进入其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