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美商务部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就调整零税率企业反倾销或反补贴税有关规定征求评论意见。美商务部在公告中建议修改有关反倾销反补贴规定,对于在行政复审中连续3年倾销幅度为零或连续5年补贴幅度为零的涉案企业,不再按照现行规定取消对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令,而仍要对其进行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提交评论意见的截止期为4月20日。
相关商协会和企业可登陆美商务部网站:Http://www.trade.gov/ia了解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