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5月10日发布公告称,将改革对发展中国家进口的优惠政策“普惠制”,将目前享受欧盟进口优惠的176个国家和地区减至约80个,但最终名单尚未确定。新规定或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欧盟贸易专员德古特(Karel De Gucht)当天表示,被世界银行(World Bank)定位为“中高收入国家”的国家不应再继续享有欧盟贸易特惠,这些国家包括中国、巴西、印度和俄罗斯在内的金砖国家(BRICS),以及马来西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泰国等一些增长迅速的新兴市场国家。
德古特说,欧盟当前近40%的普惠制收益方为中国、巴西、印度、俄罗斯和泰国,而这些国家随着经济的强劲发展,已经不需要保有这些优惠政策。随着部分新兴市场国家迈入全球经济大国的行列,欧盟希望将享受“普惠制”的发展中国家减少一半,将优惠集中给那些真正需要的国家,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全球贫困问题。
普惠制全称为普惠制原产地证明(General System of Preferences),于1970年由联合国贸易开发会议第四届特别委员会推行实施,主要内容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
欧盟从1971年开始对发展中国家实行普惠制。2009年,欧盟“普惠”贸易额达600亿欧元,相当于欧盟进口贸易总额的4%,占欧盟进口发展中国家贸易总额的9.3%。预计修改后的“普惠”贸易额约为377亿欧元。
人民网援引分析认为,虽然欧盟方面声称,取消对新兴市场大国的贸易优惠是为了使最不发达国家真正享受贸易优惠,但实际上这是欧美国家在遭遇金融危机后开始实行愈加强硬的贸易政策,强调同新兴市场国家的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