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征点意外提高至3,500元
* 对全国税收收入影响不大
* 更顺应民意
个税起征点改革一度引发中国逾23万人次的意见参与,今日终于尘埃落定。和草案相比,起征点进一步提高500元,对全国税收影响不大,却增强了民众对收入分配制度的信心。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周四下午表决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人民币,高于此前草案方案的3,000元。
人大常委会并决定,修改後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此前中国人大网公布,针对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人民币提高到3,000元的网上调查显示,有逾八成反对或要求修改。人大网自4月25日至5月31日向社会公众徵求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收到意见逾23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之最。
一位不具名的财税官员就指出,此次个税改革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讨论和争议,一方面反映出公众对税收知情权的参与热情,另一方面也昭显出个税改革的讨论也成为大家对社会分配不公宣泄的一个渠道。
如按此前财政部公布的计算方式,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月的话,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同时与2010年相比,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约减少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00亿元。
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个人所得税2,902.85亿元,约占税收收入的7%。因此起征点再多提高500元,对全国税收影响料不会很大。
提交6月27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对3,000元起征点未作修改,但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一级由5%降低到3%。
是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会之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回答可能获得通过的个税法修正案的相关问题。
中国于1980年开始徵收个人所得税,最初800元/月的免征额一直持续了20多年,直到2006年1月才提高至1,600元,之後又在2008年3月将免征额进一步提高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