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陈佳贵29日在中国社科院财政贸所举办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首发式上表示,奢侈品关税税率下调问题以前就被提出来过,“现在各方基本达成共识”。
事实上,面临关税调整争议的不仅是奢侈品,而应是更广义的中高档消费品。最近一段时间,商务部人士也在不同场合对中高档消费品关税下调表示支持。
近年来,随着出境游等人流的迅速增长和电子商务代购业务的兴起,国外高档消费品开始“飞入寻常百姓家”。这一现象引发了专家对于进口产品“外贱内贵”的关注和讨论。
商务部有关调查显示,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等五类产品中,20个高档品牌产品的差价非常高,总的来看,这些商品在我国内地的价格比我国香港市场价格高45%左右,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
“这个统计不一定能完全准确地反映情况,但是至少给出了一个信号。”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说,“进口额因海外消费被低估数百亿美元。”
大量消费外流和进口额被低估与不少产品“外贱内贵”不无关系,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则是我国内地进口高档消费品的综合税负较高。
记者了解到,进口高档消费品通常需要缴纳进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三项。进口关税从6.5%-18%不等,增值税为17%,消费税则高达30%,累计需要缴纳最高超过60%的税费。
比如,根据现行进出口税则,进口香水要缴纳10%的关税、17%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30%的进口货物消费税;部分葡萄酒的进口关税高达65%,另需缴纳17%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10%的进口货物消费税。
“外贱内贵”的状况导致大量消费外移,这种状况也已影响到有关部门对贸易平衡的判断,相关改革由此被提上日程。姚坚说,“随着国内消费档次的提高,我们以前认为的奢侈型消费品在现在变成了大众的普通消费品,所以政策的制定和现有体系面临挑战。”
陈佳贵表示,对奢侈品征收较高关税主要有两方面作用,一是调节收入分配,二是促进国内消费。即使奢侈品关税不下调,消费者也照样可以在国外买奢侈品,这样调节不了收入分配,而下调奢侈品关税则可以促进国内消费,“这是好事。”
按目前专家普遍的分析,高档消费品中减免税可行的主要领域集中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奶粉、日化用品、钟表、服装类产品、进口箱包、鞋帽等产品都有降税的可能性。”有专家指出。
不过,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下调奢侈品关税后,奢侈品价格是否会下降还很难说,因为这些国际名牌的策略就是维持高价。
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提醒,调整奢侈品关税要注意尺度,需要同时把握“调节收入分配”和“带动消费”这两方面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