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总经理助理兼仓储管理部经理的金某,及两名下属在收受贿赂后,帮没有资质的一家仓库获得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割资格,并疏于检查,导致存在该仓库中的大批棉花被私自运走,国家损失70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5年,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获刑。
考察报告忽略疑点
据检方介绍,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一个重要职能,是负责收储棉花商的棉花,并以这些棉花作抵押,为其提供贷款,帮助棉商融资。交易市场根据业务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若干个指定交割仓库,这些仓库可以收取仓租及其它费用。
要想成为棉花的指定交割仓库,需要由棉花交易市场进行审批,时任该棉花交易市场总经理助理兼仓储管理部经理的金某,正是负责仓库的审批工作。
2007年,身为棉花交易市场指定交割仓库的广达库因违规被棉花交易市场取消了资格。广达库法人代表韩某便将此仓库卖给自己的朋友庞某。2007年9月,买下该棉花仓库的庞某将库房改名为金宸源库并在工商部门登记后,便开始向棉花交易市场提出申请成为交易市场的指定交割仓库。
由于之前的工作往来,金某早在2005年就结识了庞某,更是了解庞某和韩某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其在审批过程中并没有向领导汇报,而是派时任棉花交易市场仓储管理部副经理的王某到外地对金宸源库进行考察。王某在考察中发现金宸源库就是被棉花交易市场取消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广达库,并将此情况告诉了金某。此时,金某称仓库已经卖给了庞某,和韩某没有关系。为使金宸源库获得指定交割仓库资格,庞某遂向王某妻子的账户中打入30万元,王某则在向棉花市场出具的考察报告中未写入金宸源库存在的疑点。2007年10月,金宸源库成为棉花交易市场的指定交割仓库。事后,庞某也给了金某1万元好处费。
疏于检查棉花“失踪”
2008年8月,天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齐某以其存在金宸源库的35批棉花及存在其他仓库的14批棉花申请质押贷款2500万元。金某明知齐某是仓库前任主人韩某的妻子,与现任仓库主人庞某也很熟悉,仍同意了齐某的质押申请。而此时,齐某存在库中质押给棉花市场的35批棉花中,有19批棉花已经违规出库。
2008年12月,棉花交易市场在对金宸源库进行核查时发现,天丰公司质押的35批棉花已全部违规出库,部分已被销售,最终棉花交易市场遭受损失700余万元。
据检察官介绍,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管理规定,金某所在的仓储管理部应当每季度到指定交割仓库进行检查,核实质押给棉花市场的棉花是否在库。而金某、王某以及在棉花交易市场仓储管理部工作的臧某等人,在对金宸源库进行核查时,未按照规定认真核查,没有履行对已质押棉花的监管职责。
■名词解释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承办,截至目前,入市交易商总数近3000家,开创了我国储备物资由计划分配转向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先河,在担任政策性棉花储备,棉价宏观调控职责的同时,也为商业棉花交易提供仓储、贷款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