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获悉,8月1日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
根据协定相关内容,哥斯达黎加将在15年时间内取消90%以上原产于中国的商品的关税,其中60%以上的商品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实现零关税,同时每年给予自中国进口黑芸豆和冻猪肉一定数量的零关税国别配额;我国将在15年时间内取消95%以上原产于哥斯达黎加的商品的关税,其中65%以上的商品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实现零关税。
根据协定,双方关税减让自8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的第一步降税涉及约7000个税目的商品,这些商品的协定税率平均为4.4%,相对于最惠国税率,平均优惠幅度为54.2%。其中,部分无机化工品的进口关税由6.5%降至零,海产品的进口关税由12%降至10.8%,冷冻蔬菜的进口关税由13%降至10.4%等。
与此同时,哥斯达黎加的第一步降税涉及近6000个税目的商品,其中,部分电冰箱等机电产品的进口关税直接降至零,部分服装、鞋的进口关税由15%降至13.5%,苹果汁的进口关税由15%降至零等。
据悉,2012年1月1日起,中哥双方将实施协定的第二步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