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于2011年6月24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出具信用证保函及其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原2.7亿的授权额度基础上再新增1亿元(折合人民币),新增担保额的期限为二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方式等由公司依据本议案与相关银行订立担保合同予以明确。
2011年8月22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滁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1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2日期间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在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徽商银行滁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合同双方约定:
1、2010年高保字第06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债权由本合同提供担保;原合同担保债权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签立后原合同2010年高保字第06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不再新增担保事项,今后发生的担保债权事项以本合同为准。
截止2011年8月23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649.12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业务,2,000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649.12万元为信用证担保业务。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4.6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5,000万元、为黄冈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2,000万元,为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长期融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信用证保函及承兑担保折合人民币3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321.88万元,占最近一期(201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7.43%。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4,5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7.4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