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棉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发布的《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2011年第5号公告)有关规定,2011年度棉花收储交易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收储交易系统进行,有关交易规则按照《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见附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