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曾在深圳GUCCI(古驰)旗舰店工作过的员工近日在网络上发表了一封《集体辞职的古驰员工致古驰最高管理层的一封公开信》,控诉古驰公司100多项行为规定中限制员工:喝水要申请,上厕所要报告,孕妇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等,甚至怀孕7个月员工仍要上夜班,最终致使孕妇流产。有新华社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古驰公司,而古驰公司除了百般推卸责任之外,并没有对员工所提事件作出正面回应,更没有作出任何道歉。
看了这条消息,我们首先要问是谁给了GUCCI这样的胆子,谁又给它惯出了这样的毛病?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近年来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上,已经很给力了,很多拖欠劳动者工资、乱加班等一些10年前可谓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现在不能说销声匿迹,但是,企业还是忌惮几分的,一些用工规矩的大企业、名牌企业已经越来越接近合法用工了,偶尔传出中小企业违法的消息,那也基本上是媒体曝光谁谁臭,从这一点上看,我们的社会在进步,大家对美与丑的划分越来越清晰。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们听说了GUCCI旗舰店的负面消息。
最近接连爆出的沃尔玛卖假猪肉、家乐福欺诈消费者等一系列丑闻其实已经给我们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并非越大牌、越有名的外企就越遵纪守法,而且对他们的守法形象我们也得注意到他们的两面性,那就是在欧美等一些监管严厉的国家和地区,他们就规矩很多,在我国这样原本对他们的到来抱着美好愿望并且略微有些宽容的国家,他们就钻空子。
需要提醒我国执法者的是,对那些违法用工的外企,不管他有多大牌,不管他是什么“登”或者什么“驰”,都要毫不手软,对外人尊敬那是我们的美德,但不代表因为宽容让我们丧失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