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我国有关出口退税方面是否需要改进,各方意见存在很大分歧意见,而对取消出口退税的观点占上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盛建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出口退税的问题上应该采取一种收紧的措施。
盛建明指出,想要通过出口退税的方式来给企业让利,首先需要调整思路,转化思路。在目前国际形势不好的情况下需要有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来应对新的问题,在政策的性质上要有一定的延续性,这个延续性可以在几年之内逐渐的达成目标,并不一定要在很短的时间,时间越短可能最后体现出的效果越不明显。这个延续性的时间段可以称为一个过渡时期,在过渡时期内不论是政策还是企业的发展方向都会从中慢慢的适应,这样对于外贸企业的发展是很有效的。
盛建明指出,关于政策的价值性问题,如果在价值性问题上没有实质的措施与方案,那么还很有可能会对我国的就业问题受到冲击。退税政策在国际贸易上对于企业是有很大影响的。
盛建明表示,就目前出口退税的政策来看,有一些政策的调整还是很多的,比如之前对于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在出口退税上就有了一些调整。中国目前的贸易处于顺差状态,这种原因的产生也有中国与其他国家在统计方式上有所不同所产生的。我国目前在国际贸易的出口问题上,廉价的产品出口量太大,应该减少廉价产品的出口,而从美国的出口看主要还是以高科技产品的出口为主,但是这种高科技产品他们并不向我国出口,我国将产品生产中所产生的污染等问题留在了国内,而把便利送给了其他国家。
盛建明建议,在出口退税的问题上应该采取一种收紧的措施,比如在一定的时间内对于出口退税的要求是能不退就不退,能少退就少退,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些企业利用投机的方式在出口退税的问题上有空子可钻。现阶段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通过国家的政策来具体实施在出口退税政策上,通过相关的政策来使企业得到可持续发展,对于国际贸易的提高能有更多的帮助。
出口退税政策如何调整?盛建明认为,需要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全局角度来看,而不是出口退税本身所能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产品的出口退税额最高达到17%,这个17%的税额相当于将增值税方面完全退掉,基本上是零税率出口。对于鼓励的产品,要加大鼓励力度,让它零税率出去竞争。而对于需要进行调整的产业以及需要淘汰的产业则不能够给它零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