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消息,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今日发布消息,称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已提起诉讼。律师认为关键要证明 “乔丹”二字指向球星“迈克尔-乔丹”,目前来看还需举证。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亚春表示,乔丹体育使用的是中文“乔丹”二字,但要证明就是指美国前职业篮球明星“Michael Jordan(迈克尔-乔丹)” ,还要看乔丹方面的诉讼策略以及如何组织证据。他同时认为,乔丹公司的企业商标形象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国际高级顾问雷用剑也认为,诉讼关键在于证明“乔丹”就是球星“迈克尔-乔丹”之间是否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同时他提到,企业在使用时间上是否具有对应关系也值得关注。乔丹公司的商标形象可能让消费者认为与球星迈克尔-乔丹有关联,具体的所属关系还需厘清。
目前,如何证明此“乔丹”就是彼“乔丹”还需要大量证据,是律师的一致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