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宣布将起诉该公司一事,乔丹体育公关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关注到相关事件,法务部门正在进行对接,其他情况暂不清楚。
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已经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
乔丹体育在招股申报书披露,“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2011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的公告显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乔丹体育的主要文字商标由“乔丹”的中文字样或“Qiaodan”拼音字样所构成,而耐克公司在中国注册的文字为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的音译 “MICHAEL JORDAN”。
乔丹体育方面表示,针对耐克的air jordan品牌商标,乔丹体育称与其品牌差异度大、辨识度明显,且公司的“乔丹”系列商标在国内注册在先,耐克的“Jordan”系列商标在国内申请注册均处于驳回复审状态,不存在侵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