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日前宣布将起诉中国知名运动服装品牌“乔丹”侵权的案件引发外媒密集关注。有美国媒体指出,这是在中国发生的围绕知识产权而生的最新一起争端,还有媒体称,这将是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一次检验。乔丹方面日前已表示,由于中国近年来在这方面的监管环境正在得到持续改善,因此对该案持积极态度。
美国《华尔街日报》24日以“飞人乔丹在中国提出抗议”为题报道说,NBA一代巨星乔丹日前向中国法院递交诉状,状告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的名字的行为侵权。乔丹在一段视频中说:“我感觉有必要保护我的名字、我的身份和中国消费者。它是与原则有关的问题——保护我的身份和名字。”乔丹还说,任何所获损害赔偿都将用于促进中国的篮球运动。
报道评论说,这是在中国发生的围绕知识产权的最新一起争端。在中国,命名权和注册商标常常引起法律纠纷。通用汽车(General Motors Corp。)曾说中国的奇瑞汽车有限公司(Chery Automobile Co。)名字与通用雪佛兰品牌的昵称“Chevy”过于相似。两家公司最终在2005年达成和解。而近来随着外国企业纷纷争抢中国日益增长的消费文化机遇,这类争端也愈加引发公众关注。苹果(Apple Inc)目前就正因该公司是否拥有iPad注册商标的问题而在中国打官司。
美国《商业周刊》2月23日在报道中表示,乔丹的诉讼案将是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一次检验,并“祝乔丹好运”。文章称,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一直“臭名昭著”。微软公司多年来一直在为windows和office软件盗版问题作斗争。“在比尔•盖茨都未能取得成功的地方,是什么让乔丹认为自己可以取得成功呢?”
不过,乔丹已对案件表现了积极态度,认为中国的游戏规则正在越来越有利于像他这样的外国人。乔丹公司(therealjordan.com)在为本案专门设立的网站上发布的一段视频中说:“中国近年来的知识产权监管环境正在得到持续改善,以确保外国公司和个人都拥有一个平台解决知识产权违规问题。这起诉讼案与中国对知识产权问题所采取的做法相一致。”
文章评论说,乔丹公司所言可能有一定道理。无疑,中国官员已经因为数次就此类问题遭美国官员“数落”而感到疲倦了。
而一些其他NBA明星的事例也显示,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正在取得进步。前休斯顿火箭队球星姚明去年曾状告中国武汉一家体育服装公司在品牌中使用了他的姓名。最终法院判姚明胜诉,并命这家公司支付姚明30万元赔偿。“虽然钱并不是很多,但毕竟是胜利了。”文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