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昨日称,因案件尚未开庭,或对该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产生或有影响”。
继3月2日公布逾期贷款已攀至5.72亿元,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ST海龙,000677,下称“山东海龙”)3月4日晚间又公布了一则银行借款纠纷消息。
山东海龙公告称,已于2012年2月28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港务有限公司(下称“海阳港务”)、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博莱特化纤”)、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康源投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在起诉的同时还已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告山东海龙、海阳港务、博莱特化纤、康源投资银行存款人民币1.02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根据公告,海阳港务与博莱特化纤是山东海龙的100%控股子公司,而康源投资则是山东海龙的第二大股东。此前2011年5月的公告表明,博莱特化纤、海阳港务、康源投资对山东海龙向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1.6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山东海龙昨日称,因案件尚未开庭,或对该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产生或有影响”。
事实上,山东海龙昨日发布的另一公告显示,受上述事件影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康源投资持有的山东海龙7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及红股(含转增股)、配股,冻结期限两年。此7000万股占山东海龙已发行股份的8.10%。
ST海龙于去年8月22日停牌。停牌前的8月19日,ST海龙股价报4.82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