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扬子晚报独家报道了奢侈品大牌路易威登LV因商标被侵权,首次来宁起诉时尚莱迪等三家购物广场,索赔每家50万元一事。7月7日,时尚莱迪先上被告席,昨天轮到了环北市场。当天,LV公司当庭出示了在环北市场购买的高仿LV皮包和皮带,公证书证实,两件商品均购自商户肖某的店铺。肖某拒不认可,声称从没卖过假冒LV,更不知LV是国际知名品牌。
■庭审预告
今天上午,淘淘巷市场方和涉嫌侵权商户也将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
12000的LV男包环北卖200
原告律师:“外形高度相似,印有LV商标”
昨天下午3点20分,LV公司起诉环北市场管理方与商户肖某一案在市中院第三十法庭开庭。LV公司提出四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支付赔偿金50万元,承担LV公司的维权成本3万元,以及承担案件诉讼费。代理律师当庭出示了两件物证——在环北市场购买的假冒LV皮包和皮带。
今年年初,LV公司发现环北市场有店铺销售假冒LV,便派人带着公证员前去取证。工作人员在环北市场四楼肖某的店铺,花200元买了一只高仿LV男士挎包。回去后,委托律师给环北市场管理方南京宝良商贸有限公司发警告信,要求后者在7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叫停商户的侵权行为。但一个月后,环北市场依然有大量假冒LV在低价出售。公司人员再次带着公证员,依然选择在肖某的店铺,花35元买了一条假冒的LV皮带,并对全程进行公证。随后,LV公司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了诉讼。
两件假冒商品自公证时被封存,直到昨天开庭才拆封。记者看到,斜挎包是灰棕色方格花纹的经典款式,腰带是黑色普通款。据律师介绍,同款正品的价格分别是12000元和5000元。法官问两件假冒商品与正品的相似度如何,律师回答高度相似,其中,斜挎包的锁扣、背带、表面纹饰、拉链内侧标签等处均印有LV专属商标,皮带上也使用了LV的著名商标。
公证书在商户眼中毫无证明力
被告商户:“没听过这牌子,从来没卖过”
被告肖某的代理人否认庭上拆封的假冒LV皮包和皮带是他们销售的。LV公司最倚重的证据——两份公证书,在他们看来毫无证明力。“你们买的时候说明身份了吗?出示律师证、公证员证件了吗?连购物小票都没有,拿张纸盖个章就说是在我们店买的,谁信?”不管LV公司的律师怎样解释公证书的“法律效力”,肖某的代理人翻来覆去只问有无购物小票。记者了解到,很多侵权商户并不提供正规的购物小票,就算提供了,事后也很难说清,所以,邀请公证员陪同购买已经成为维权一方最普遍最有效的做法。匿名购买则是为了取证顺利,并不影响公证书的效力。
肖某的代理人是两位家人,并非专业律师,故而陈述观点时用语十分朴实。当LV公司极力证明LV品牌是如何有名时,他们显得十分茫然,声称“从没听过这牌子,只是觉得样子好看就进货了”。50万巨额索赔令他们不知所措,其中一人甚至调侃说,LV公司不如去抢钱。
LV当庭提请追加环北为第三被告
南京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几乎要成“LV专场”了
除了起诉直接侵权的商户外,LV公司还将维权利剑指向了商户所在市场的管理方。在诉讼中,LV公司称,市场管理方有权力也有义务监管商户的销售行为,如果明知商户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产品,却不予制止,还向其提供经营场所,纵容其侵权行为,依法也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基于知识产权领域一个基本的理念——给侵权行为提供便利者构成共同侵权。LV公司的律师甚至认为,市场管理方不制止商户侵权,就像消防员不救火,医生不治病一样严重。
第二被告宝良公司答辩说,他们并不是环北市场的实际管理方,所以不应当承担责任。对此,LV公司当庭提请追加环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三被告。法院没有当庭答复,案件将择日再审。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LV公司在我国多地发起维权行动,陆续将一些销售假冒LV产品的单位告上法庭,索要赔偿。这把维权之火也烧到了南京。截至目前,LV公司已在南京起诉三家时尚广场、至少二三十名涉嫌侵权的商户。索赔金额是每案50万元。这一金额并不意味着实际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实践中,受侵害方很难获得准确的数据,因此,法院又规定,“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7月7日,时尚莱迪一名商户及莱迪管理方最先走上被告席,昨天是环北市场,今天轮到淘淘巷。由于涉及商户众多,接下来数周内,还会不断有庭审安排,南京市中院的知识产权庭几乎要成为“LV专场”。
■延伸阅读
南京一女店主卖假LV 被判缓刑、罚款8万
南京市中院知产庭庭长姚兵兵告诉记者,国际名牌来宁维权并非新鲜事,此前几年,包括GUCCI在内的许多国际一线品牌都曾在南京打过商标权官司。不过,LV在南京维权还是第一次。国内名牌提起类似诉讼的更是不胜枚举。据姚兵兵介绍,这些公司的商标维权一般有两个方向:案值小的走民事索赔路径,案值大的向司法部门投诉,走刑事究罪路径。比如,2011年5月,南京警方接到举报,从珠江路一店铺查获大量假冒LV等奢侈品品牌手提包,因销售金额高达20万元,女店主被追究刑责,判缓刑,罚8万。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罪条件分为主观、客观两方面。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不知情则不构罪。客观方面需达到一定金额。按照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5年北京起诉“秀水街” LV公司获赔2万
早在2005年,LV公司就曾为同样事由,向北京市二中院起诉当地著名的时尚购物广场“秀水街”。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商户潘某。北京二中院的判决书显示,LV公司接连两次以公证形式向潘某购买带有LV商标的女包。北京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潘某和“秀水街”构成共同侵权,但LV公司索赔50万金额过高,根据案情,酌情判决两被告各赔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