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棉企业:
为了便于棉花入库验收,应部分交储企业要求,结合新体制棉花条码标识信息实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于《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棉包外形和尺寸要符合GB 6975-2007 《棉花包装》国家标准中Ⅰ型包规定,单包毛重227公斤(允差幅度为±10公斤)”和相关规定中的单包毛重指标调整为单包净重。交储现场验收加工企业提供在线净重和入库实际称量的平均单包净重均应当符合以上要求,请各涉棉企业严格按照公告内容组批交储。
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