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址在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万钜国际大厦10楼会议室,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1,700万元无息借款的议案》;
2012年11月16日,公司与控股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在湖北省仙桃市签署了《提供资金协议书》。为支持公司发展,蓝鼎实业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1,700万元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资金使用费为零。
上述蓝鼎实业提供给公司的11,700万元无息借款将用于提前偿还本公司与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已更名为“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社团借款合同》中的贷款(该借款合同贷款总金额为12,700万元,目前贷款余额为11,700万元)。
根据公司与蓝鼎实业协商一致,蓝鼎实业同意公司将上述所欠11,700万元无息借款债务作为公司拟转让给安徽蓝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正在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蓝鼎(仙桃)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名称已经工商部门预核准,以下简称“仙桃置地”)的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所含负债的一部分,一并转让给资产受让方仙桃置地。在该项资产转让完成后,公司无需偿还上述借款,由资产受让方仙桃置地承接还款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金成发先生现任蓝鼎实业董事长、龚少祥先生现任安徽蓝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周雪云女士现任蓝鼎实业董事,上述三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核准。
以上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所持长江证券(8.3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907.90万股股票(账面价值83,799,170.00元)作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7.40%左右(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股票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形。
以上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